一、保修定义

保修是为了保证产品的功能完整性而对故障产品进行的维修或者更换、软件升级。
保修是修复产品缺陷或替换缺陷产品的有限责任,服务持续时间和内容均处于有限责任范围。
客户设备处于保修期内和保修范围的产品保修免费。

二、现行傲盾网络标准保修内容

保修及保修拓展条款内容包括:
1、硬件故障:
如产品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使用,并排出其他影响因素后,产品因自身缺陷或异常而引发的故障,主机(含模块),保修时间一年。

2、软件故障:
我司保证软件符合公开发布的软件功能标准;含光盘的产品,如光盘拆封时表面出现破损、划伤等硬件缺陷,我司提供免费更换服务,保修时间一年。

3、保修扩展条款:
1)免费提供可供客户自行升级的升级软件;
2)免费提供1年软件的版本升级软件;
3)承诺保修提供方式为客户送修或寄修,30日内快速处理;
4)随机附送光盘或其他介质不能读取,从购机之日起15日内可免费更换;
5)7天×24小时可获取400-690-5568远程支持中心技术支持。
4、附件:
产品随机附件、资料,如连接线、电源线、光盘、软盘、说明书等均不在保修范围之列。

三、保修免责条款

1、保修是产品有限责任,过保有两种类型:过保修期和非保修范围。
2、过保修期指产品保修期届满,免费保修服务自动失效。
3、非保修范围指使用中有不当行为或过错导致设备免费保修服务自动失效。
下列情况属于非保修范围:
     1)用户在无法出示有效保修凭证或产品条码损坏的情况下不予保修;
     2)没有保修凭证的情况下,以产品出货时间作为保修起始时间时,非我司指定的保修机构所承诺的保修时间无效;
     3)保修凭证中记录的产品信息不符或存在虚假记录的情况,产品不予保修;
     4)未经我司授权而对产品进行拆卸、修理、改装而造成的故障;
     5)由购买方非正常运输、装卸、使用、维护、保管等原因造成故障。如:雷击、过压过流、进水等;
     6)由于不可抵抗力造成故障;
     7)若产品停产,保修及服务支持仅限于宣布停产之后的5年。
4、凡销往海外地区的设备,无论设备销售是通过直签合同还是代理商合同,一律严厉禁止销往伊朗、苏丹、古巴、叙利亚、朝鲜等美国禁运条例禁止出口的目的地国家或地区。若产品销售往禁售国家, 傲盾不对外提供该产品的维修和技术支持等服务,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四、保修期界定

有效保修凭证:
包含:1、产品保修卡 2、有效购机发票  3、产品条形码  4、合法购销合同/包装。
1)产品保修卡必须包含:经销商名称、产品名称、型号、产品机号、购买日期;
2)有效购机发票:带有税务印章的正规商业销售发票;
3)产品条形码:清晰完整,无修改痕迹;
4)产品在维修时,客户需主动出示经傲盾认定的合法购销合同,以及产品中有另行规定的保修凭证。
保修期计算:
1、保修期开始是指:
     1)购买时包含有效信息的保修卡上,标注购买日期;
     2)可证实的购机发票日期;
     3)无法提供以上有效保修凭证,产品保修时间从产品条形码系统查询的出货时间起15个月内提供保修服务;
     4)合法购销合同标明的保修期限。
2、维修或更换后的产品,质量保证三个月;若原保修期剩余超过三个月,则以原保修期为准。
3、除产品条形码推算保修法外,当多个保修凭证同时有效时,将按照最有利于客户利益的凭证进行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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